朝文物发〔2021〕4号
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
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)区文旅广电局、市直文博单位:
现将省文物局《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辽文物发〔2021〕1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抓好贯彻落实。
附:省文物局《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》
朝阳市文物局
2021年1月2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印发
朝文备注:0435 共印4份